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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济南在全省率先用上“新装备”

发布时间:2020-05-08 15: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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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是阳光晴朗好天气,越是可挥发性有机物(VOCs)蠢蠢欲动的大好时节。在光和热的作用下,VOCs会形成臭氧,还会转化成PM2.5(细颗粒物),影响空气质量。同时这个污染物还作为一种温室气体,“加热”着我们所处的环境。

与VOCs这一仗,必须要打!而且要在6月臭氧坐稳济南首要污染物“宝座”之前,提前出手。

突击15天,济南将全面普查涉VOCs重点企业

5月7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在中车山东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举办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监测培训暨启动会”,对全市涉VOCs的重点企业专项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从5月7日开始到5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11个监测中心对全市196家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普查。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呈现出秋冬季PM2.5污染和夏季臭氧污染的特征。VOCs作为形成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其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副处长孙明虎说,“我们要将VOCs治理作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对VOCs排放企业真查、真治、真测,为6月份应对臭氧高值赢得主动。”

为加快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济南市实施了涉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专项整治,对排放量较大的涉VOCs企业,组织编制“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并督促落实。今年4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4-5月份集中开展涉VOCs企业检查监测,重点对“一企一策”整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验,对达不到国家和省排放控制标准的,依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通过查测手段督促“一企一策”整治措施落实,督促企业加快整改,实现污染物减排,进一步推动环境空气改善。


据介绍,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专项监测工作是VOCs整治工作的一部分,同时也是4-5月份涉VOCs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专项监测,对于生态环境部门掌握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加快VOCs深度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15秒一更新,现场就能出数据

谈到这次专项检查的特点,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处长王磊说:“首先是监测手段新,在省内首次采用按照5月3日开始执行的新标准研制的便携式测定仪开展监测。”他介绍,本次检查所使用的便携式测定仪具有快速、准确的特点,有效改变了传统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和监测结果的时效性明显不足,无法及时反映气体浓度变化的情况,可实现现场出数,可以更加真实反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


青岛环控设备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杨晓艳说,过去对VOCs的监测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采样,采样后再带回实验室分析,需要一定时间,而且监测结果会受到采样时间的限制,比如说10:00的采样结果就不能反映10:05的排放数据。而此次专项检查使用到的“便携式甲烷总烃分析仪”则实现了现场监测、实时出数据,数据每15秒就可以上传一次。


“除了监测手段新的特点,此次监测范围更广。”王磊说,为贯彻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先行”的精神,市生态环境局针对全市制定“一企一策”涉VOCs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检查,为环境治理提供数据支撑。同时还实现了市级联动,动员了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各区县监测站的技术力量,既能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也能够在战斗中锤炼队伍,提升本领。

此次专项检查中,对超标问题,生态环境部门将督促企业分析原因,加快整治;对拒不整治或进展缓慢的,集中开展监督性监测。对监督性监测超标的要依法处罚,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被责令停产整治后拒不停产或者擅自恢复生产的以及停产整治决定解除后,跟踪检查发现又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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